门式起重机行走组织装置作业办法及查验
门式起重机行走组织的装置要契合相关规定,行走组织设备要契合设计和技能文件要求,并有出厂合格证。下面小编为我们讲解下门式起重机行走组织装置作业办法及查验:
门式起重机行走组织装置作业办法及查验
1、行走组织装置作业办法
1.1、装置前对装置段轨迹进行检验。对所装置设备进行清点、检查,并契合有关规定。
1.2、门机装置控制点的设置,放出门机中心线于砼面和轨迹顶面上,基准点线误差<1.0mm,对角线相对差<3.0mm。
1.3、大车行走组织重量,起吊能力,全体或部分吊装就位,并按控制点进行调整,加固。要求:
1)一切行走轮均应与轨迹面触摸。
2)车轮滚动平面中心应与轨迹基准中心线重合,答应S≤10m±2.0mm,S>10m±[2+0.1(S-10)]
3)起重机前后轮距差不大于5.0mm。
4)大车轮水平偏斜M1≤0.001mm。M2-M4≤0.0008mm。M5-M8≤0.0006mm。
注:M1、M2……M8为运转组织作业等级。
5)同一端梁下大车轮同位差:≤3.0mm。
1.4、有平衡梁或平衡架结构的上部法兰面答应误差为:跨距±2.0mm,基距±2.0mm,高程相对差≤3.0mm,对角线相对差≤3.0mm。
2、行走组织在装置结束后要根据合同文件及技能条款、设计图纸及技能阐明、GB/T14406-93通用门式起重机、GB50278-98起重设备装置工程施工及检验规范等标准,对机器做质量查验,所用尺及仪器应经省一级认可的计量部分检定合格,并在有效期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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